想不到出走十萬八千里,我找到了我最想追求的關係。
沒錯,就是那種我誇下開口說的一段我想結了婚是等於乾柴烈火後你我各自修行分開食分房訓然而他朝我跌跛腳發高燒會有人送我到急症室又或碰巧放假會陪我輪街症的完美關係。
我想大多數女人也不願接受這種「關係」,信就該信愛是兩個人什麼也應一起,一生一世,我很難相信這樣就是做人的終極目標,就像死後上天堂一樣那般「話唔埋」。我始終覺得做人已夠多東西話唔埋,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何苦再信多個 concept來給自己藉口對鏡自憐傷春悲秋?
因為種種原因,我現在住在一個男性朋友家,看到這兒,再想想我的豐功偉績,會否想入非非?但答案是沒有,什麼也沒有,除了臨睡一個 goodbye hug,然後我睡沙發他睡房。認識了他一個多月,多虧有他大事小事也兩脅插刀要不不是我死了就是我殺了人坐牢不用憂米飯了。
起初友人照顧我乃因為知道我怕沒錢用會餓壞自己,之後我租了一間房,豈料房東是變態的,沒多久我怕得很少回去睡,他就三餐一宿也照料我了,一路也不肯收我錢,又清理地方給我做 studio。這兩天我的免稅煙抽盡了,他竟給我買了包薄荷煙,死未。
我們晚上有興致就把酒談心談至兩三時,或看戲,或聽歌,要不就各自修行看書抽煙寫東西。
我也無心白吃白住耐何交了屋租也給人性騷擾,世事就是那般摸不著頭腦。
好一個神交對象。
我告訴媽媽和朋友,起初誰也不信有貓不吃魚,然後大家也不住問,他是否 gay的?再說便是有否想過認真?認真?我們之間什麼也沒有,就像是無端端問你會不會跟自己的兄弟認真,摸不著頭腦。
可能由於我不喜歡 multi-function 的東西,手表ipod 電話相機我怎也是分開,不能夠多合一就草草了事,不是貪心,而是豈能不見了電話,我連現在何時也無從得知?就算他朝電話的相機厲害得能換鏡頭,我也沒法「專一」得只擁有一部電話。
那就是說,情人朋友知己玩伴他朝也註定各走各路,不是說不專一,而是不想亦不能向同一個對象苛索太多,我不擅於與人相處,只知對誰也好,相敬如賓,互存敬畏就是道理,太近太深交,往往只會各施壓力,物極必反。
我們說到尾,最天長地久的關係豈非是自己,何苦要執著與某位萍水相逢的過客共諧連理?
好幸福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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