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0 April 2009


今早捱了六小時到 London。怕且黑了好久也是時候給我歇一歇吧。

我現在住在 Central London一家酒店,單人房,獨自一人。房租我連價錢也不知。該是二三百鎊一晚。得四塊牆,總算關了門天倒下來也不關我事。

我等了那麼久,可算有兩晚安睡了。

沒錯,我沒賣身,不過又是男人錢。我身價愈來愈貴了。

今天在 tube 突然想起忘記打給 Paul 報到,但走了很久還沒上得到地面,很氣,不明為何兩個多小時會忘記得一乾二淨。

他無事不記,我無事不忘。

無可否認吾生最愛住的地方是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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