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無所事事,才突然神傷地傷春悲秋起來。這等閒事不記也罷,翻箱倒櫃自傷自憐一番,又得到甚麼?如果有前世,而如果又會記得起前世,會否多了藉口,或理由,去令今生的一切因果合理化,然後把一切貪新忘舊,出賣背叛果真看破?
再看,那些也不過是前世的爛帳,可能,尚可盼望景物依舊,但還鏡內也人面全非,與今天毫無瓜葛,下一秒如果身亡或復完,也不會確實地記起這秒的痛楚,哪可惱地球還是如常轉動,日出日落乃平常事,但竟會怕起來:回不去,雖然不屑回去。不屑回去是選擇,回不去卻是被動,有種被時間遺忘的錯覺,雖然結果是相同,但執著的,卻是理由。這是多麼女人的感傷。那麼,是未看透,還是看不透,還是本是不想看透——本是舊夢,
如果能斷絕的刪改歷史,她可會更討厭自己,還是真的能蒙混過去,也把自己騙得過去?
我想後者才是答案。也知我們的記憶也敵不過時間,在能念記的時候,多情,不免。還天真得記起的時間,可是奢移,我們也在倒數連僅有的記憶也要拋下時,就像在機場不能攜帶多於二十公斤的行李,那時,必定能身不由己地拋在腦後。
因為起碼到目前,在這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幻覺中,關於今生或前世的依戀,是唯一實實在在能抓著的,縱使像已枯萎的乾樹枝。而抓,是本能。在決定把性命拋到這急流中,死而後矣的同時,還有一線生機,在已知的安全感內,挨得一秒還是一秒,還是要抓。
甚至被沖走時,還望手中仍緊握著那枯枝。
然後在淺灘醒來,看著這不明所以的執著,一臉茫然,不復記憶,拋下,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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