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 P 的 t-shirt 略略修改成裙子,然後走下山到 Studio。
今天在十字路口遇上路人丙。路人丙一見我馬上和身邊的女伴說有事忙,然後向我走來。談話內容是這樣的:
B:好久沒見,對不起,我換了電話,你又如常不開機。這陣子很多東西也變了,你如何?倫敦怎樣?
A:也是那樣,我也不知你電話不通,沒怎打過。對了,我搬了到這頭的一個朋友家。
B:沒租那裡了?和女孩子分租容易點吧?是不是和街尾的那個高高瘦瘦的中國女子一起住?
A:我想這跟你沒什麼關係。
B:那倒也是,那你喜歡這區嗎?
A:沒什麼喜歡不喜歡吧。
B:那也是,住得下這兒也得要嘗試喜歡吧。對了,給你我的新電話號碼。
A:我沒帶電話。
B:那我可以寫給你的嘛。
A:那太麻煩了。
B:真的不用?
A:不用了。
然後過了一個街口,有位法藉學生跟我打招呼,問我拿電話找天喝東西。
找天我得閒給電話充電再想吧。
其實我不知應否參與社交聯誼活動,我對 Hit-and-run 還是感興趣,但 long-term 的就是沒心情,也沒必要,連名字也不想記。我知如果我認認真真的有個男朋友會是件合情合理的事,而若果又玩那些勾當的話,一個不留神會被逐出家門。
我知,我知。
對了,我的枕頭朋友叫 Margarita,簡稱 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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