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0 June 2009

是這樣的

素未謀面的 T 先生是一位香港舊友 N 先生的朋友。N 先生是鬼仔,現居香港,打算著草上海,對於在下的海外流亡甚是雀躍,給我聯絡他以前在倫敦的好友。我未有幸見過 T 先生,但想必也是熱情好客之仕,肯為我這個三唔識七,九唔搭八的人搭橋鋪路。

T 先生給我打聽打聽,說有一對搞 Art 的夫婦想找個 Babysitter。來到倫敦,我在第二天去拜會屋主,D 太太。太太很友善客氣,給我解釋如果我得手的話,我的工作會是什麼,然後帶我去看我可能入住的房間,不,該說是單位,有廚房有浴缸有沙發有餐桌有書桌,大驚。她說對我印像良好,隨時也能搬進來。

當然我是滿心歡喜,折騰了那麼久終於苦盡甘來吧?很想告訴全世界我挨得過了。

過兩天再訪,我跟小兒子相處得來,二女就不如何好客。先生駕車子帶兒子買玩具,然後送我到市中心。被一群陌生人圍著,我很 social phobia,但又得要說話。但臨下車時他也說我住在那兒不成問題,問題是擇日,我不敢相信耳朵,問他如果大仔和大女不喜怎辦,他說沒相干。

那晚回利物蒲,我想告訴 P 你終於能擺脫我了。但一路上我的感覺就不如何良好,P 說我想多了,況且那邊不成事我在這兒總有瓦遮頭。

結果,too good to be true 的事明早被證實 too good to be true

屌你老味,欺騙我感情。

那天我很憤怒,我跟他們又沒感情利益關係,為什麼要實牙實齒的應承完全不會兌現的承諾?雖然我客套地回了一句,Oh it’s okay, no worries. I understand.,但我也不知自己明白了什麼。

有誰能告訴我今天我應明白了什麼?

大抵是明白今天趁年輕就算傷得深傷口也復原得快,也方便他朝成為一條刀槍不入百毒不侵,知覺麻木人性盡失的茂利。

我知我是有些反應過大,但常言道 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我老覺是廢話中的廢話,我完全不能不精神分裂。我知道背著太多傷口不管早晚會弄出併發症拿我命,有些傷口是會復原,然後被遺忘,有些會留疤,有些會惡化,不是按著說沒事就能了事。我並非說自己是名受害者,只是打個比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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